食藥監總局:21批次祛痘類化妝品不合格
2月27日,食藥監總局發布了《21批次祛痘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標稱香港飛籽莊科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百達·春天·祛痘植物精華素等21批次樣品不合格。其中,經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并經生產企業確認,標稱廣州名妝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山東佰草慕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佰草慕清爽控痘霜等10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通告》稱,2017年食藥監總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抽檢了祛痘類化妝品238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365批次,不合格樣品21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含有甲硝唑及氯霉素等抗生素類藥物。據介紹,人體長期接觸含抗生素的化妝品,易引起接觸性皮炎、抗生素過敏等癥狀,易產生耐藥性。藥物殘留還可能導致過敏反應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規定其為化妝品中禁用物質。
食藥監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廣東、上海、浙江和福建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食藥監總局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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